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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审议监狱法实施和监狱工作情况报告,监狱运行管理存在的问题引起高度重视

  高墙、铁窗、电网,这是监狱给人的第一印象。对绝大多数人来说,这个专事执行刑罚的地方充满了神秘感。

  4月25日,受国务院委托,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报告了监狱法实施和监狱工作的情况。这是监狱法实施近18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听取审议有关报告。

  报告在一定程度上揭开了高墙内的神秘面纱。吴爱英表示,目前全国共有监狱681所,在职监狱民警30万名,在押犯164万人。近年来,全国监狱系统认真贯彻实施监狱法,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她同时坦言,当前,在维护监狱安全稳定、监狱民警队伍建设、监狱法制建设等方面都还存在一些隐忧。

  “监狱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一个国家对监狱都十分重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黄镇东说:“监狱管理中存在的几个实际问题,希望有关部门加大力度来解决。”

  监狱安保须常抓不懈

  作为执行刑罚的机关,监狱的安保尤其牵动人心。

  吴爱英表示,司法部把安全稳定作为“硬任务”、“第一责任”,明确要求“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形成了监狱安全稳定工作机制。“2005年以来,在全国监狱押犯总数持续增加的情况下,监狱安全稳定工作连续创历史最好水平。”她说。

  虽然只是极少数,但一旦发生越狱、逃狱事件,所产生的影响和广泛关注是其他事件无法比拟的。

  “稳定问题仍然是一个严峻的问题,安全问题仍然是一个突出的矛盾。”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学忠强调。

  在张学忠看来,监狱维护安全稳定的压力不断增大,是多重因素造成的。一方面,押犯的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近几年财产犯罪占的比例较高,高学历、高智商、高职务犯罪的人员比例逐年增加,涉黑、涉毒、涉暴、涉枪服刑人员人数不断增多,加大了监狱管理教育的难度。

  另一方面,监管制度和防范措施没有完全落实。“从监狱发生的案件和安全事故来看,最直接的原因还是管理制度没有得到认真的落实。包括警察直接管理罪犯制度不落实、监区检查双人值班制度不落实、狱内侦查制度不落实等等,如果真正把这些行之有效的各项监管制度都落到实处,那些让人心痛的案件和事故都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张学忠说。

  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原武警部队司令员吴双战专门到几个监狱作了调研。他发现,这些监狱虽然有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方案,“但是都比较原则,不具有操作性”。

  吴双战指出,最近几年,世界上大规模越狱、劫狱事件频繁发生,震撼了全球,也带来深刻启示。“从我国国情出发,应该看到这个问题的现实威胁,切实提高警惕,重视研究,建议把处置重大事件的方案编成可操作的实战化方案,以保持主动。”

  保障囚犯必要的生活条件

  囚犯伙食差、生活条件艰苦,这一度是监狱广受诟病的问题。吴爱英表示,2008年,全国实行监狱体制改革,建立了以省级财政为主、中央转移支付为辅的经费保障体制。她透露,2011年全国监狱系统财政拨款总额较2002年增长240%。同时,司法部制定了《监狱罪犯生活卫生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共同制定了《在押罪犯伙食、被服实物量标准》,切实保障罪犯必要的物质生活条件。

  黄镇东认为,监狱作为国家机器,建设不能靠监狱自身,需要靠国家和地方财政的投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汪毅夫指出,监狱的人性化管理水平反映的是国家的文明程度和人权保障状况。“在押犯伙食费和医疗费标准问题应该引起重视。建议适时、适度提高监狱在押犯的伙食费和医疗费标准。”

  以信息公开促反腐倡廉

  一个囚犯能否获得减刑、假释,狱警有很大的发言权。这些环节都存在暗箱操作的空间,发生的腐败行为一般比较隐蔽,但其恶劣影响却不容小觑。

  吴爱英指出,近年来,全国监狱系统狠抓规范执法工作,对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司法部出台了《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等规章制度,并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近年来监狱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持续下降。

  “我国历史上有个陋习,就是犯人家属贿赂狱卒。”吴双战指出,从现实情况看,在假释、保外就医、减刑、探访犯人等环节,个别犯人家属为了达到目的,往往采取多种手段贿赂狱警。“这种事实是客观存在的,应该引起重视。公正执法是对干警的根本要求,无论如何要把好这个关。”

  张学忠表示,监狱推进反腐倡廉,就要严格按照法定的条件、法定的程序办理收押、减刑、假释、监外执行等工作,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同时,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监狱执法管理的有关事项能公开的要全部公开,在阳光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与时俱进加快修改监狱法

  解决监狱管理存在的隐患,离不开制度建设。1994年监狱法颁布实施后,我国先后出台了八个刑法修正案,并多次修改了刑事诉讼法。如何与这些法律衔接,是必须面对的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白景富明确建议,要尽快把监狱法修改提到日程上来。“监狱法已经实施近18年了,这期间有关的刑事法律修改过多次,一定程度上会对监狱工作产生影响。希望能够尽快着手进行修改。”

  张学忠认为,修改监狱法,应该补充和完善制定之初遗漏的内容,既体现时代特征,又适应监狱执法实际。“修改后的监狱法,应当与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有关内容相一致,维护法治权威,充分发挥法律效力。”

  “要通过修法,将监狱体制改革的成果,包括监狱经费动态保障机制、监企分开、监社分开以及社区矫正等相关内容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主任姜兴长说。他同时建议,要抓紧制定与监狱法实施配套的法规和细则,对疾病治疗、伤残及死亡等情形的处理办法和救助标准给予明确的规定,以保障罪犯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并保证监狱正常秩序。

  对此,吴爱英表示,司法部将加快推进监狱法修订,在罪犯收押、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规定上与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相衔接。同时,对罪犯服刑期内死亡处理、医疗保险、监狱企业等问题也将作出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