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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2点,西山区福海街道办大会议室里坐满了人,被告张丽(化名)委屈地说,是男友苏军(化名)骗她来云南开餐馆,谁知餐馆没开成,却让她带几包“火锅底料”回四川,还要绑在大腿上。最后,张丽被昆明中院认定运输毒品1545.6克,当庭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其男友苏军被处无期徒刑。

3包“火锅底料”绑大腿被查获

昨日,挤满200多人的福海街道办大会议室变成了临时法庭,昆明中院在审理一起运输毒品案,26岁的女被告人张丽显得很委屈。

她说,43岁的苏军是她在四川的男友。去年底,苏军告诉她,要来云南开餐馆,会很赚钱。于是她跟着苏军到了西双版纳。没想到餐馆没开成,她们去“玩了一圈”就要回四川。“回来前,他叫我帮朋友带3包火锅底料回去,赚点钱。”张丽说,“火锅底料起初装在包里,快上车了,他让我绑在大腿上。”

张丽说她开始不同意,并问苏军是什么东西,苏军骗她说是火锅底料。“因为要赶车,我也不想跟他吵翻脸,只好让他把东西绑在大腿上,左、右大腿各绑了一块。”之后他们到车站,先后上了卧铺车。张丽睡6号床,男友睡8号床。车到墨江接受检查时,由于过于慌张,张丽被查出携带毒品。

情侣分获无期和15年徒刑

对于张丽的说法,苏军也表示,在景洪从联系毒品卖家到取钱交易毒品,整个过程是他一个人完成,直到被查获,张丽才知道她携带的是毒品。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11月12日,苏某在景洪购买毒品后,于14日在当地一酒店,将毒品绑在张某的大腿上,乘坐卧铺客车回四川,途经普洱市墨江县一警务站时,被公安民警抓获,当场从张丽身上查获冰毒1545.6克。公诉机关认为,苏军应以非法贩卖、运输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张丽应以非法运输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张丽的辩护律师认为,张丽不是毒品的所用者,她是受苏军指使,开始不愿意带,迫于男女关系才同意带,一切行动都听他的。被抓获后,供述出男友,认罪态度好,有立功表现,请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苏军的辩护人也说,毒品是他人出钱,请苏军购买携带的,苏军是从犯。

法庭经休庭合议后,进行当庭宣判。法庭最终确认张丽是“明知是毒品而运输”, 构成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苏军构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