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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1+1”法律援助

  近年来,上海律协积极参与司法部等多家单位发起的“1+1”法律援助的工作,发动律师志愿者对中、西部无律师或律师人才短缺地区进行法律援助活动,并获得了司法部给予的大力肯定和鼓励。

  “每当见到陷入困境的当事人,通过我的努力,脱离了困境,解除了烦恼,我就感到无比欣慰、无比高兴,这是我做志愿者的最大乐趣。 ”志愿律师陈莉说,“而两年援助之后,我更能吃苦、更坚强、也更懂得关心别人。这是我更大的收获。”

 作为司法部等几部门联合组织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律师志愿者之一,参加了对中、西部无律师或律师人才短缺地区进行法律援助的活动,获得了 “2011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先进个人”称号。陈莉援助的广西省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是一个新兴的行政区域,此前没有任何专职律师及法律工作者,陈莉到达后,展开了与法律援助有关的一切办案职责,包括接受咨询解答、代写法律文书,接受刑事辩护、民事代理等,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的法律援助事业发展。

  在西部服务的两年时间里,有一件涉及未成年人抢劫的案件令陈莉印象深刻。 2010年11月2日,未成年人李某渡与李某雁到某中学男生宿舍,持刀抢走该宿舍内五名学生两部手机及几十元钱,2010年11月3日李某渡因涉嫌抢劫罪被公安局刑事拘留,2010年12月7日被批准逮捕。接受案件指派后,通过会见被告人李某渡及庭前阅卷,我了解到李某渡与李某雁在大量饮酒之后实施了抢劫,从李某渡的村委会了解到李某渡平时一贯表现良好,因此在开庭时从犯罪时饮酒、主观过错较小、平时表现良好为被告人李某渡作了从轻、减轻辩护,因被告人犯罪时不满18周岁,且系初犯、从犯,情节较轻,合议庭采纳了我的辩护意见,判处李某渡有期徒刑7个月,在判决宣告后不久就出狱了,使李某渡这个未成年人尽早脱离了监狱这个大染缸。

  由于上海律师志愿者的杰出表现,在刚刚召开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1年总结表彰暨2012年派遣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上海市律师协会荣获“2011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先进单位”,这也是司法部对于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律师协会长期对“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工作的大力支持所给予的肯定和鼓励。